南通市医保局公示!关于这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

7月18日

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

《南通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

自主定价情况公示

(截至2023年6月)》

根据《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、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苏医保发〔2021〕11号)文件规定,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,试用期2年。现将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
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

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

(上下滑动看详情)

来源:南通市医疗保障局

责编:严佳

编辑:季亚楠

【说明:本文内容仅作为科普,不能替代专业医生临床诊疗意见,个人医学问题及用药请咨询专业医生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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